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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征增值税会计

* 来源: * 作者: * 发表时间: 2019-10-29 18:47:19 * 浏览: 5
自2016年5月1日全面营改制以来,各单位会计人员已经通过培训,咨询,自学等方法掌握了增值税的会计处理方法,但仍有一小部分尚未掌握(如果有)。将增值税写为“ ldquo”,税款和附加费。增值税(VAT)是在征税过程中对商品(包括商品,加工和维修服务,服务,无形资产或房地产,以下统称商品)的增值税额征收的营业税。设置会计科目和列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纳税人账户下设置“应纳税额”,应交纳增值税,“免税额”,“预付增值税”,“应抵扣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认证,“待转售税”,“增值税”,“简易税”,“简单金融”,“金融产品转让”应服从增值税,“预提增值税”等详细科目。 (1)一般纳税人应设置为“增值税”,增值税账户应设置为“进项税,进项税,销项税额”,“应交税款”,“转出增值税”; “减税”,“减免”,“出口”扣除国内产品的应纳税额,“减免”,“销项税”,“退税”,“进项税”,“转入”,“转出更多增值税”等栏目。其中:1. Ldquo,进项税列,它记录了从当期销项税中扣除的增值税额,该增值税额由一般纳税人为购买商品,加工,维修和匹配劳动力,服务,无形资产或房地产,即“销项税减免”列,记录了一般纳税人因现行的增值税制度因销售扣除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已缴税”栏,记录了应纳税所得额。 4.当月一般纳税人,“转出增值税”,“转移多增值税项”栏,记下一般纳税人的月转帐。当月,“减免税”栏,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记录一般纳税人给予的增值税额,“扣除出口应税产品的出口额,记录执行情况”。一般纳税人根据出口货物进项税的规定,对国内产品的应纳税额,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行冲减,抵销,退税的方式,记录一般纳税人应收取的增值税额货物销售,加工和维修服务,服务,无形资产或房地产,“出口退税”栏,记录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加工和维修服务,服务,无形资产按照规定退回的价值增值税中,进项税额转出列,记录一般纳税人购买商品,加工修理劳动,服务,无形资产或房地产等其他异常损失等原因,不予扣除。销项税,按规定转移进项税额。 (2)“未付增值税详细信息”,占“一般纳税人”从“月”起应支付的增值税或“已付增值税详细信息”,应转移到当月应支付的“预付增值税详细信息”,“多付或预付增值税”以及在上期未付款。 (3)“预付增值税明细,一般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提供房地产经营租赁服务,提供建筑服务,利用预收款出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会计规定”增值税系统预先支付的增值税金额。 (4)“一般纳税人应从增值税明细帐中扣除,取得增值税抵扣证明并经税务机关认证,并在以后期间按照当期增值税从进项税额中扣除进项税额。系统。其中:普通纳税人2016年5月1日以后购置的房地产,是按照2016年5月1日以后购入的固定资产或房地产建设项目计算的,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在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扣除。进项税额,进项税额在未执行纳税咨询期的一般纳税人交叉审核的增值税抵扣证书上注明或计算的。 (5)“以证明的进项税额确定为准”,说明一般纳税人由于税务机关的证明而不能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扣除的进项税额。包括: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减免证明,已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从销项税额中扣除但尚未经税务机关认证的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已申请审计但尚未获得审核结果。海关贡献书进项税额。 (6)“待转税金额的科目,占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加工和修理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房地产的会计”,已经确认了相关收入(或利润)但尚未产生增值税应纳税额增值税额在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 (7)“增值税免税额”科目,包括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房地产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试点改革列入之日前增值税期末的增值税。根据现行增值税增加试点税收制度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房地产从营业税中扣除的增值税不予征税。 (8)“简单的税收明细”,说明了一般纳税人对增值税的扣除,扣除,预付款,还款等服务的简单纳税计算方法。 (9)“金融产品转让应以增值税明细表为准,应说明增值税纳税人在金融产品转让中产生的增值税。” (十)“扣缴增值税账户”,说明纳税人购买在中国没有营业机构的境外单位或个人的应税行为。小规模纳税人只需在“纳税人帐户”下设置“身份”,并应支付增值税详细信息。您无需设置以上列,“ ldquo”除外,转移金融产品应支付增值税,ldquo,预扣和支付增值税。会计处理(1)会计处理资产或劳务等服务的取得。 1.可以扣除采购等业务的进项税,以进行会计处理。一般纳税人根据相关成本或资产,借方“货品”,“过境物资”,“原材料”,“存货”,“生产”,“生产”,“生产”成本购买商品,加工修理劳动,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 ,“ ldquo”,“无形资产”,“ ldquo”,“固定资产”,“管理费”和其他科目,根据当月已核销的可抵扣增值税金额,“借方”,“应纳税额”,“ mdash”,“增值税(进项税)”科目,根据当月未认证的可抵扣增值税金额,借方“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额”,根据应纳税额或实际支付额,贷方,应付账款,应付款,账单,银行存款和其他科目。如果发生退货,则说明原始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过认证,则应按照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红色字母对账,如果未对原始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认证,则应将发票开具。返回,相反则相反。会计分录。 2.不能从会计处理中扣除采购等业务的进项税。一般纳税人购买货物,加工和修理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为简化税收计算方法,免征增值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进项税额与现行增值税制度一致。如果规定不能从销项税中扣除,则取得专用增值税发票时,应当从相关费用或资产科目中扣除,扣除,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贷方,银行存款,“ ldquo”,“应付帐款”和其他主题s,经税务机关认证后,应从有关费用或资产账户,贷方,应纳税额,应付税款,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中扣除。 3.购买房地产或房地产建设项目,应按规定的每年可抵扣的税额处理。一般纳税人于2016年5月1日以后取得的房地产项目,是根据固定资产或2016年5月1日以后取得的房地产建设项目计算的,进项税额为自取得之日起2年,按当期增值税系统。扣除销项税额时,应以购置成本,借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科目为基础,按照当期可抵扣增值税额,借方“应纳税额”,“应纳税额”确定。 ,应根据未来期间可以抵扣的增值税额缴纳增值税(进项税)帐户,从进项税额科目中扣除借方“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方,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如果允许在以后期间抵扣可抵扣进项税额,则应根据允许抵扣的额度,扣除借方“应纳税额”,“抵扣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应纳税额”从进项税额帐户中扣除。 4.货物已在收入银行检查过,但尚未获得增值税抵扣证书的会计处理。如果一般纳税人购买的商品已到达收入银行但未收到增值税抵扣证明且未付款,则应在月底根据价目表或有关合同约定进行临时核算。 。税项的进项税额是临时估计的。下个月初,原始暂定金额将用红色字母注销。在取得有关增值税抵扣证明并获得认证后,应将其金额计入有关成本或资产,借方,原材料,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中。应缴纳的可抵扣增值税额,借方“应纳税额”,“应纳增值税”,“进项税额”,应按应纳税额,抵免额,应付账款等款项计。 5.负责小规模纳税人的采购和其他服务。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商品,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应计入有关成本或资产。如果未通过税收,则应先付税,并应缴纳增值税。帐户会计。 6.买方充当预扣代理的帐户。按照现行的增值税制度,境外单位和个人在境内有应税行为,在境内没有经营机构的,购买者为增值税的预扣代理。一般纳税人在境内购买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时,根据相关费用或资产的金额,借方“生产成本”,“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管理费用”等科目,按根据应付款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方,应付账款等科目,对可抵扣增值税金额,借方“应纳税额”,“应付税额”,“进项税额”(小额纳税人应从相关费用或资产帐户中扣除)根据应扣缴和扣缴的增值税额,记入“贷方”,应缴纳的税费-杂费,预扣和交纳增值税科目。实际交纳代扣代缴增值税时,根据代扣代缴的增值税,借方,应纳税额,实物,代扣代缴增值税科目,贷方,银行存款账户。 (2)销售及其他业务的会计处理。 1.核算销售业务。企业销售货物,加工修理,劳务,劳务,无形资产或房地产的,应当按照应收或收款额,借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票据收入,信贷,主要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清理,固定资产,项目结算等科目,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计算销项税(或使用简单税法)计算的增值税额,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应征税额,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小额纳税人应贷项,应纳税额和应纳税额)费用-必须支付增值税科目)。退货时,应按照规定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对立会计记帐。当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收益时,应将根据增值税制度确定的增值税义务确认的时间计入有关销项税额,并应在下列情况下应纳税:转售。对于税额科目,当发生实际应纳税额时,将转至“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应纳税额”,“应纳税额”,“简单应纳税额”。按照增值税制度,在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的时间早于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收益的时间时,应从增值税金额中扣除,应收帐款应贷记入账。应付税款,应付税款(销项税额)或“应纳税额”,应付税款,mDash,简易税科目,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收益时,应按金额确认收入扣除增值税销项税后。 2.被视为销售会计。企业在税法中作为营业税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计算销项税额(或以简易方式计算的增值税额)。税的计算方法)按照现行的增值税制度。 ,借方“应付款”,“应付职工薪酬”,“利润分配”等科目,“贷方”,应交税费,杂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应交税费”,“单项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按“计数”,应缴纳的税款为-,应为增值税科目)。 3.在确认收入之前先完全试算营业税,再对增值税纳税义务进行会计处理。如果营业税已更改为增值税,则确认收入。但是,如果由于应纳税义务而未计提营业税,则企业应在满足增值税应纳税额的同时减少增值税销项税。当期收入,如果已经计提未缴纳营业税,则在应交增值税义务时,应扣除“应交税费”,“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缴纳的税费,杂项,应缴纳的教育费等科目,学分,主营业务收入帐户,并根据调整后的收入计算应计入“税费”。支付税款Mdash,mdash,要转售的税款和减少的收入额。将完整面试行营业税更改为增值税,“营业税”后,附加科目名称将调整为“营业税”和“附加科目”,分别占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税附加费和财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辆和船舶使用税,印花税及其他相关税费,损益表中的“营业税”及其他项目调整为“税金及其他项目”。 (3)差异税的会计处理。 1.企业的相关费用可以扣除销售的会计处理。根据现行的增值税制度,企业的相关成本费用可以扣除销售。发生费用时,根据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借方“主业成本”,“存货”,“工程建设”等科目,信用证,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取得符合规定的增值税抵税额证明书并发生纳税义务时,应按照允许抵扣的税额,扣缴“应交增值税”,“应交增值税”,“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应交增值税”。 mdash,简单税收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扣税,应交税费mdash,mdash,应交增值税科目),贷方,主营业务成本,ldquo,库存,ldquo,工程等。 2.金融产品的转移应视为扣除损益后的销售收入。如果金融产品的实际转移是在月底,如果产生了转移收益,则应税金额将记入“借方”,“投资收入”和其他科目,贷记“应纳税额”,应纳税额为“-”。金融产品应服从增值税科目,根据下个月可抵扣的税额,借方“应交税费”,金融产品的转让应服从增值税科目,贷方,投资收益和其他主题。缴纳增值税时,应从“借方”支付税款,杂费,转移金融产品应缴纳增值税科目,“贷方”,银行存款帐户。到年底,如果科目中有借方余额,则应支付“增值税”科目,包括“借方”,“投资收入”和其他科目,“贷方”,“应纳税额”,“ mdash”,“金融商品转移”。 (4)出口退税的会计处理。为了计算纳税人应为货物出口获得的出口退税,请设置出口退税帐户。帐户的借款人反映营业税和税务机关退还的税款,而贷项则反映实际收款。出口货物应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等。期末的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收到的退税额。一,未按规定退还未免,抵销,不退税的一般纳税人的,应按规定计算应收出口退税额。借方“应接受出口退税帐户,贷记”,应缴纳税款-,应加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收到出口退税时,应扣除借方,银行存款帐户,贷方应收账款退税科目,退税额低于购买时的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增值税额,借方,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方之间的差额,应缴纳的税款为-已付(进项税额转出)。 2.执行“一般纳税人的出口货物”免税,抵销和退款。在出口货物后结转产品的销售成本时,按规定计算的退款金额低于购买时获得的特殊增值税发票上的增加值。税额,借方“,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方”,“应纳税款”,“ mdash”,“增值税(进项税转帐)”科目,按规定对当期出口货物进项税额的抵扣国内产品的应税金额,借方,应缴纳的税费,杂项,应缴纳的增值税(出口可抵扣国内产品应税额)科目,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应加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在规定的期限内,国内产品的应纳税额不足以抵销出口货物的进项税。不足部分按有关税法规定退还的,应当在实际收到退税时从银行存款账户,贷方扣除。 ldquo,应交纳税费-dash,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5)进项税额扣除额变动的会计处理。由于不正常的损失或使用变更,应包括进项税额,应扣减的进项税额或有待确认的进项税额,但如果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扣除当前的增值税制度,则采用借记方式,损害,“,应付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信用”,“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应纳税额”,“应交税额”,“应纳税额”。税额或“应纳税额”,“应税额”,“待抵扣额”,“应纳税额”,“原始固定资产”,“不能扣减,未扣减进项税的无形资产”等。对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根据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扣除“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应交增值税额”,“抵免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经过上述调整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按照调整后的账面价值在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或摊销。纳税人购买时已经完全计入进项税额的商品或劳务转移到房地产建设中,结转后期间的进项税额应当扣除,并计入当期损益。应在应付的进项税额中扣除进项税额科目,抵免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6)月底,将转移多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的账户处理。月末,企业应将“当月未缴纳或已缴纳的增值税”从ldquo转移,应将增值税明细帐转入ldquo,不缴纳增值税明细帐。对于当月应交的增值税,借方“应交税费”,“冲破”,应交增值税(转出增值税)科目,贷方,应交税费,“冲破”,未交增值税主题,对于当月支付的增值税,应支付(借记更多,支付增值税)科目(借方),应付账款,应付账款,未付增值税账户,贷方,应纳税额,应付账款,增值税。 (7)支付增值税的帐务处理。 1.支付当月应交增值税额。企业缴纳当月应交增值税款,应交税费,即应交增值税(已付税款)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交税,应交税费) ,应支付增值税科目,信用证,银行存款帐户。 2.支付前一期间的会计费用,不支付增值税。企业缴纳前期未缴纳的增值税,借方应支付税费,杂费,未缴增值税科目,贷方,银行存款帐户。 3.预付增值税会计处理。当企业预付增值税,借项时,应缴纳各种税费,杂费,预付增值税科目,贷方,银行存款账户。在月底时,公司应将预付的增值税详细信息的余额转移到ldquo,未支付的增值税详细信息,借方ldquo,应纳税额– dash –未付增值税帐户,credit ldquo,应纳税额Fee – ,mdash,预付增值税科目。预付增值税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将应纳税额,预付增值税账户,应付税款,未交增值税科目缴纳。 4.免征增值税。对于当期直接扣减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款”,应交增值税(免税)科目,贷方有关损益的科目。 (8)增值税期末的会计处理。在试点改革包括在试点改革的当月初,原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缴纳的增值税不得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房地产的营业税中扣除,以及借方“应付税款,增值税抵免额,增值税抵免额,应纳税额,应付税款,应付款额。在以后的期间允许扣除时,应按可扣除额的扣除额,借方“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受税收抵免。 (9)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增值税金额。根据现行的增值税制度,如果允许将购置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支出和所支付的技术维护费全额扣除应纳税所得额,则按照应纳税所得额减去应纳税所得额。规定。 ,借方“应交税费”,“附税”应缴纳增值税(免税)科目(小额纳税人应支取“税法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方,管理费和其他主题。 (10)小型和微型企业免征增值税的会计处理规则。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纳增值税额,并确认应缴纳的税费。增值税制度规定了免税条件的,应当转让有关增值税。当期损益。解释增值税的会计处理3个步骤1,“进项税的帐户处理”(1)国内购买商品。企业在中国境内购买的商品,应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金额:借入:应纳税额-实物,应纳税额(进项税额)物资购买/商品购买/原材料/制造成本/销售成本/管理费贷款:应注意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如果购买商品未能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无法计算进项税额;如果购买商品,则应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正确。不得将其用作减税证明。购买者有权拒绝不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否则,进项税额必须包括在商品的购买成本中。 (2)接受投资并转移货物。特别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金额应为:借入:应交税费,应付款,进项税额(进项税额)原始村级物资/股票商品贷款:已缴资本(5)接受捐赠的物品。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金额应为:借入:应交税额,应纳税额(进项税额)原材料/库存商品贷款:营业外收入(4)可接受的应税劳务。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金额:借款:应交税费,应付税款(进项税额)其他业务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贷方:应付账款/银行存款(5)进口商品。海关提供的纳税收据上注明的增值税金额:借入:应纳税额-增值税,应纳税额(进项税额)物资购买/商品购买/原材料借款:应付款/银行存款(6)免费农产品。进项税额应根据购买的免税农产品的购买价格和扣除率计算:方式:应交税额,杂项,增值税(进项税额),物资购买/商品购买贷款:账目应付/银行存款2,“已付税款的帐户处理企业”在缴纳增值税时预付(借入):借入:应付税款– mdash,应付增值税(已付税款):银行存款等。 -增值税时关闭。注意:这适用于预缴月份中当月的当月税款支付,不适用于当月税收计算中的正常计算记帐。 3,“销项税”的会计处理(1)销售商品或提供应税劳务。企业根据实现的销售收入和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销售商品或提供应税劳务(包括生产,委托或购买的商品向股东,投资者的分配):借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保证金:应付税款,应付税款,增值税(销项税)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及结转成本。借款:主营业务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