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认证常见问题
* 来源: * 作者: * 发表时间: 2020-01-11 0:51:01 * 浏览: 123
随着全面商业改革的实施,各行各业的纳税人将有越来越多的机会获取增值税发票。特别是,一般纳税人也将参与增值税发票的证明和扣除。本期已准备了两个有关发票证明的常见问题,以回答您的问题。 I.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验证进项税抵免吗?答:不可以,只有一般纳税人才能获得认证和扣除。如果小规模纳税人获得了特殊的增值税发票,则可以根据价格和税费总额将其计入成本。 2.超过认证期限的发票可以通过认证吗?答: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通过批准后再进行认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抵扣过期增值税抵扣券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增值税相关程序的公告消费税有关事项(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36号公告)规定:(1)增值税抵扣券(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进口增值税专用纳税证明,进口增值税专用纳税证明,统一统一)。机动车销售发票未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证明,确认或审计的,应当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并逐步报告。允许纳税人继续扣除进项税的凭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本公告第二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原因导致增值税抵扣证书过期的,仍应当按照增值税抵扣证书扣除期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自2018年1月1日起生效,并于2018年前上报国家税务总局认证和审计)(二)客观原因包括以下几种:1.自然灾害和社会紧急情况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增值税增值税抵扣券逾期; 2.增值税抵扣券被盗或抢夺,或因邮件丢失或误寄而逾期; 3.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业务或检查中扣留增值税抵扣券,纳税人未作正常履行汇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的信息系统,网络故障以及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的在线证明数据导致增值税抵扣凭单过期; 4.买卖双方不予通过因经济纠纷及时退还增值税抵扣券,或纳税人改变纳税地点,取消旧房lds和重新申请税务注册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抵扣券逾期未交; 5.能够办理转移手续,导致增值税抵扣券过期; 6.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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