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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册支付系统的三个常见误解

* 来源: * 作者: * 发表时间: 2020-04-26 0:23:57 * 浏览: 99
根据新的《公司法》,注册资本的注册管理已从实缴登记制度调整为实缴登记制度,这意味着实缴注册资本没有时限承诺,无期限。认购限制,没有验资报告”。但是,亲朋好友“认不付”的做法肯定是错误的,因为“认不付”并不意味着“不付”,公司股东必须对注册资本承担相应的责任。以下编辑将讨论有关注册资本认购的三个常见误解〜1。误解:“认购”并不意味着“未支付”注册资本已从实际支付系统更改为认购系统,而公司“股东仍然承担责任。投资义务。决定公司股东出资额的不再是法定注册资本,而是公司自行设定的注册资本。一旦确定并注册了注册资本,便产生了所有股东的投资义务。同时,工商部门除公开征集企业外,还将对企业进行抽查。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的规定及时缴纳注册资本的,依法承担公司民事责任。因此,“认购”并不意味着“不支付”,切记盲目炸毁注册资本。 2.误解:订阅时间限制越长越好。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取消了承诺期限对注册资本实缴期限的限制。这表明企业可以自由设定认购期限,因此一些企业不得不缓解资金压力。填写注册资本的认购期为10年或更长时间,相关的公司注册信息将在公司信用信息公开系统中向社会公布。因此,在经营过程中,您的合伙人可能会因为注册资本的认购期过长而对公司的诚信和实习产生怀疑,这不利于公司的正常运营。 3.误解:需要仔细考虑专利等非货币性捐助。在注册公司时,一些投资者希望使用非货币出资,例如版权,专利和自己拥有的土地。他们必须实际衡量资产的价值,并且不能简单地增加资产估值。获得很大一部分股权的价值。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如果成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性财产的实际价格明显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金额,则股东应弥补差额,其他股东应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注册资本需要尽最大努力使其当前资本能力与预期资本能力相匹配。注册资本不应太低或太高,以减轻未来公司运营的压力。